海南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文华园”项目位于文城镇文琼公路,用地面积50047.06m2,属《文昌市文城组团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现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该项目建筑限高及修规方案,并按规定申报太阳能建筑面积补偿。经我局组织专家论证,该项目在不调整原批准容积率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限高及修规调整,建筑限高由≤7层调整为≤9层。根据《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该项目可申请补偿的建筑面积为452平方米,最终规划方案指标为:总建筑面积59005.66 m2(含452 m2太阳能补偿建筑面积),容积率1.135(补偿后),建筑密度19.90%,绿地率50.1%,停车位450个。为广泛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对项目用地建筑限高调整、修规调整及太阳能补偿建筑面积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5天(2016年2月14日至2月28日);
2、公示方式:海南日报、文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wcup0898@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文昌市清澜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大院西副楼一楼文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管理室,邮政编码571339;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63332018,联系人:周文丽。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