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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
2016-02-08 02:41:03
 

  本报讯 近日,市森林公安局通过网友举报,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

  1月28日,市森林公安局收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的举报信息,称“开阳县一男孩炫耀捕杀多种鸟类”。经市森林公安局侦查,舆情中所包含图片及信息是由开阳县金钟镇李某某所发,其中有6只鸟类动物是李某某捕杀并拍照。除李某某捕杀的6只鸟类动物照片外,李某某和开阳县金钟镇文某某还通过QQ发送捕杀到的鹰和野鸡等野生动物图片,在网络上引起其他买家和卖家关注。

  因李某某、文某某二人未办理任何手续及狩猎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李某某、文某某二人处以没收狩猎工具和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本报记者 刘磊)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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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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