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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处方”开错药根源在漠视患者
2016-02-03 08:59:42
 

  ■ 张立美

  近日,长春市民范女士到长春红旗街附近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开中药,令她想不到的是,开了10味药,医院竟然给开错了两味。一名女医生表示,“患者拿来的药方,上面的字很难辨认,导致医生出现辨认错误。”(2月2日《新文化报》)

  俗话说“药不能乱吃”,10味药开错了2味,轻则影响治疗效果,重则酿成惨祸。医院给病人开的“天书处方”,不仅患者不认识,就连本医院的药房医生也看不懂,实在说不过去。从法律角度来说,医生开“天书处方”本身就是一种违规操作行为。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处方书写应当符合“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等规则。

  然而,医院开错药犯的并不只是我们常见的“天书处方”病,还有药房医生对患者健康不重视的病和医院管理不严格的病。既然药房医生看不懂医生开“天书处方”,里面有个别人不能确定,那么理当给开处方的当事医生确认药方内容,以防万一开错药。但药房医生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凭借个人猜测就随意给患者开了药,这实质上表明药房医生完全不拿患者健康安全当回事。

  另一方面,不管医院开错药有没有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开错药行为本身的过错方是医院,理应对开“天书”处方药的医生以及抓错药的药房医生追究相应的责任。但事后医院不但没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予以惩戒,相反认为这是小事儿,只要换了药就行,又或者只是工作人员一时疏忽,不了了之。医院对于自身错误和对患者权益漠视的态度,才是医院开错药问题最严重、最关键的问题。如果医院、医生长期这样,只能失去患者的信任。

  事实上当下医患互信逐渐丧失,医患矛盾不断激化,原因之一就是医院、医生对待患者的态度缺乏温情和人性化。因此,增进医患互信不妨就从杜绝医生开错药做起,把患者健康权益摆在首要位置。这既要规范医生开处方等行医行为,也要对出现差错误、失误的当事医生予以追责,以此倒逼医生提高职业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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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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