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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口市规划局《关于新埠岛54、56及57地块规划问题的复函》(海规函[2015]1351号),我司转让给贵社土地证号为J0568号面积为406.15平方米的宗地被规划占用。经与市国土局协调,我司拟重新调整406.15平方米的宗地给贵社,新宗地坐标为1:x219145.909y199663.690、2:x219145.909y199687.220、3:x219135.652y199687.219、4:x219125.156y199687.217、5:x219125.156y199674.981、6:x219139.003y199663.690。因无法联系到贵社,我司特公告贵社,请贵社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3337613301,商土地变更事宜。逾期不联系,我司将按公告内容调整地块,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社自行承担。
海口市新埠岛开发建设总公司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