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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三大亮点
2016-02-03 04:19:48
 

  1.畅通责任落实通道,监管服务“零距离”。从环保工作的实践来看,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的推行,有利于将职责重心下沉,倒逼乡镇(街道)主动承担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改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将环保触角延伸至村企(社区),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监管的环保责任体系,破解基层环保监管盲点的难题;有利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破解环境问题处置时效性难题;有利于形成“大环保”格局,使环保工作从部门的单兵作战转变为乡镇(街道)、村企(社区)的协同作战。

  2.拓宽公众参与途径,接受监督“更透明”。新环保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政府向老百姓报告环境质量,不仅可以让大家多一种途径了解政府的工作,获取基本的环境信息,激发更广泛的群体,特别是企业主们,能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也能让政府、企业,以及公众个人普遍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履行环保义务。

  3.创新民意上达渠道,环境保护“接地气”。乡镇(街道)向群众主动报告属地环境质量,不仅仅是一场专题报告会,还包括会前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集民意。民意代表政府工作方向所在,听取群众的声音,不仅能帮助政府更清晰地认识当年度环保工作的得与失,更有助于政府了解群众的需和求,抓准下年度工作重点,抓牢环保热点,使政府工作因为贴民心、接地气而事半功倍。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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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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