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通讯员/张雷记者/谢彩文)1月2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首批入选7个城市,南宁市榜上有名,成为广西唯一入选城市。
作为国家园林城市“升级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城市建设领域最高综合奖项。除南宁外,同批获此殊荣的另6个城市分别是:徐州、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宝鸡。在首批命名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南宁是唯一的省会城市。
“十二五”期间,南宁深入实施“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全市植树造林完成167.52万亩,迹地更新89.38万亩;完成通道绿化437.97公里,城镇绿化1.52万亩,村屯绿化5479个;完成石漠化治理工程19.2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6.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25.5万亩。全市先后组织1513.4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种植树木5364.9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4.37%。“十二五”期末与“十一五”期末相比,全市森林面积由1443万亩增加至1584万亩,森林覆盖率由43.65%上升至47.74%。
专家介绍,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更高,内容层次更多,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提升,注重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注重城市生态安全保障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注重城市生活品质及人与自然的和谐。
南宁市“追绿”历程上溯到上世纪90年代。1997年南宁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城市生态宜居环境建设。2008年11月,南宁市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2012年7月印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总指挥部。全市上下从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的高度,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地投身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