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朔风寒,迎春人心暖。在岁末年初、辞旧迎新之际,在“十二五”收官总结过去、“十三五”开局谋划未来的重要节点,在深化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的重要时刻,1月25日—26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窦玉沛带慰问团连日走访慰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陆军领导机构、战略支援部队机关。李立国代表民政部及全国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部队领导致以新春的美好祝愿,向奋战在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一线的部队全体指战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问候。军地领导就适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双拥共建及优抚安置等工作展开深入的探讨和交流。这是军队实施调整改革后,民政部对部队的首次走访慰问。
李立国在慰问中表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也是决定军队未来的关键一招。民政部作为直接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政府职能部门,与人民军队建设发展有着天然的血脉联系,坚持把切实维护军人和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重要使命职责。目前,全国共有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法规2000多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92万多人,收入英名录的烈士193万多人,各类烈士纪念设施103万多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2200多个,优抚医院、光荣院和军供站1940多所,累计妥善安置退役士兵数千万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职工50多万人。
李立国强调,爱国拥军是民政部一以贯之的态度,是延续不变的民政情结。成绩属于过去,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服务部队、服务军人军属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新的一年里,民政系统将积极适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优抚安置对象切身利益为根本目的,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战、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创造良好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向部队领导介绍了2015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情况。据悉,2015年度优抚安置事业经费总额和增幅均创历史最高水平,经费总额首次突破800亿大关,共协调下拨829.27亿元,比上年增长155.97亿元,惠及近千万优抚安置对象,在六个方面凸显了作为。
重大纪念活动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公布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认真收集抢救性口述访谈名单,成功举办全国英烈讲解员网络电视大赛,举办全国性军休干部纪念活动,协助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优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平均增幅达20%以上,惠及优抚对象892万人。完成838万优抚对象的第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认证工作,占总数的94%,全国29个省份实现优抚信息系统四级联网。
烈士褒扬工作成果丰硕。大力推动在朝志愿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隆重举行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安葬仪式,弘扬了英烈精神,同时扎实做好其他涉外工作。
军休安置管理全面加强。目前,全国军休干部已统一享受安置地同职级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医疗待遇,2015年度军休干部经费396亿元、军休职工经费50.6亿元,相比上年分别增加128亿元、14.7亿元,指导全国接收安置军休人员14744人。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展顺利。出台《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成为了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最大亮点,会同清华大学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与就业促进”研究,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人数连续3年超过30万人,就业率达85%。2014年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近4万名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3%,极大增强了军事职业吸引力。全力接收伤病残退役士兵,2015年新接收伤病残退役士兵中具备移交接收条件的,已100%接收安置。
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加强。热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各地大力支持部队全面建设,先后协调出动警力10万多人次、铁路专列3800多列、开设保障点3200多个,再现了战争年代军队练打仗、群众练支前的生动景象。帮助基层部队解决了1000多个战备训练和工作生活难题。一年来,各地累计接收安排转业干部3.7万多人、随军家属2万多人,为解除官兵后顾之忧贡献了力量。
中央军委委员、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张阳,军委政治工作部贾廷安副主任,陆军政委刘雷,战略支援部队司令员高津、政委刘福连等部队领导出席了慰问活动。部队领导为民政战线严实的工作作风和爱国拥军的真挚情怀热情点赞,称赞民政部始终把关心部队建设改革当作分内之事,倾力服务练兵备战,真心关爱军人军属,做了大量接地气、暖兵心、稳军心的实事好事。同时表示,将在新的一年里和民政部一道,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决策指示,密切协同协作,指导组织部队大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扶贫开发,为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军地各项改革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