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北京市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安凤德昨天透露,北京市作为全国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单位,近期将要启动员额制改革。试点单位总计四家,包括市二中院一家中院,昌平法院、房山法院、海淀法院三家基层法院。改革后,法官的发展将与行政级别脱钩,建立法官的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按照法官等级考核、评定、晋升,并与待遇挂钩。
他表示,目前正进行四项基础改革:人员的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的统管,以及职业的保障。
安凤德坦言,这一过程中肯定涉及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比如人员管理方面,一部分法官能够进入到员额制内,一部分人员可能进不去,就担任不了法官。“进入员额的法官待遇可能有所提高,而进不去的,将来至少就不能按照法官的待遇来对待了。”
具体做法上,安凤德强调将本着“择优晋升”的理念,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将出色能干、审判业绩好的法官选到审判岗位。年龄不是唯一标准,年轻而优秀的法官也是可以进入员额内的。“入不了额的法官,也要保持一定的待遇和工作稳定性,分流、安置、担任法官助理,或者做法院其他方面的工作。”
安凤德指出,从长远来看,员额制改革是个“加法”,对全体干警、法院具有红利。“法官在职责职能方面更加明确,责任和权力更加统一。即‘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保障方面也更加到位,从职业发展空间到职业保障、工资待遇,都会比过去有很大提高。”魏婧 J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