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紧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
清理门户: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95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自我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队伍中的害群之马。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95人。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自去年6月成立以来,直接查办和重点督办了汕头市原纪委书记邢太安、茂名化州市原纪委书记陈重光等8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针对“自己人”反调查能力强等特点,通过外部人员谈话、交叉办案、联合协作办案等方式,探索破解办案难题。在严格执纪的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不愿作为、不敢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予以问责。2015年以来,全省共有11个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有信必核:收到反映线索信访件226件
2015年,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的信访件226件,较前年同期增长18.3%。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关注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对重点线索盯住不放,坚决防止重要线索流失,防止大案办小、小案办了。
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及时发现提醒,2015年全省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82人次,其中厅局级干部22人。同时,注意惩处与保护相结合,省纪委干部监督室及时为12名受到错告诬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是非,挽回影响。
创新监督:21地纪委成立内务监督机构
2015年7月以来,省纪委还借鉴巡视工作的经验,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内部巡察。目前,省纪委已完成两轮对汕头等5个市纪委和省科技厅、水利厅纪检组的巡察,共谈话603人次,发现问题109个。广州、肇庆、湛江等多个地市纪委也同步开展了内部巡察工作。
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外部监督机制。2014年10月,省纪委正式成立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首届15名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纪检监察系统外9人,占60%。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纪委已全部成立了内务监督委员会或者类似机构。(记者 张 林 通讯员 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