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月22日专电(记者刘宝森)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山东省市级公安机关日前公布污染环境犯罪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
据了解,举报电话包括山东省公安厅及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等17地市公安局电话。举报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时,一般应向污染环境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举报,重大案件线索可直接向山东省公安厅举报。
针对环保部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近年来加大公安机关为环保执法保驾护航力度。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36起,同比上升22.4%,抓获犯罪嫌疑人10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