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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计划3年改造棚户区住房100万套和农村危房60万户
2016-01-22 11:56:24
 

  2015—2017年河南全省要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00万套和农村危房60万户。河南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河南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推动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3年要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00万套

  《意见》明确,2015—2017年全省要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00万套和农村危房60万户,加大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各地要对2014年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将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项目列出清单,纳入本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今年起棚户区改造补贴向货币化安置倾斜

  《意见》要求,综合考虑当地商品住宅库存情况和居民意愿,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商品住宅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省辖市、县(市)原则上要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不再进行实物安置。

  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对实行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从2016年起,各项棚户区改造补贴资金将重点向货币化安置项目倾斜。

  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尽快摸清符合补助政策的农村现存危房数量,以此为基数,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和实施步骤,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各地要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按相关规定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可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农村残疾人家庭以及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给予额外补助。

  《意见》强调,要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对工作明显滞后或社会反映强烈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政府将进行约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实行问责。(记者刘成)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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