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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编制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建设计划 将推进住房改革
2016-01-21 09:36:15
 

  广东省编制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建设计划,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重点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1月20日,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透露,广东省正推进以满足新市民需求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积极推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进一步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通道。严格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鼓励将商业地产库存改造为创客空间、商住复合地产。

  珠三角城镇化率超84%

  2016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当前,珠江三角洲城镇率超过84%。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广东省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不足5%,城市聚集了广东省绝大部分的人口和经济活动。

  会议指出,“城市时代”需要“城市思维”,新型城镇化是最大的内需,科学谋划,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序发展是最大的调结构。据省住建厅厅长王芃介绍,省住建厅正编制省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建设计划,主要围绕省新型城镇化目标,统筹重大项目布局、建设时序,配套投融资政策;同时,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系列规划,包括1个综合规划和7个专项规划。会议要求,今年必须确保各地的“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完成,同步实施。

  同时,今年广东省将启动规划期限到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城市总体规划已经到期的,年内必须完成纲要成果;已经启动修编、调整的,年内必须完成成果上报。

  近期建设规划方面,到2016年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要达到50%,县级市和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要达到30%。同时,各市、县、中心镇要在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并以近期建设规划为基础建立“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平台。

  严控商业地产开发规模

  王芃表示,去库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房地产是去库存的重点领域。尽管广东省房地产库存总体情况尚可,但是结构性问题,局部性问题仍然不能忽视。商业地产过剩,部分区县商品房存量较大,个别地区去化率高达四五十个月,风险仍然很高。

  目前,省住建厅正在拟定并将尽快上报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和促进住房消费的工作意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需求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同时,广东省将积极推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进一步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通道。加强对商业、办公用房土地供应量调控,严格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鼓励将商业地产库存改造为创客空间、商住复合地产。

  形成城管执法权责清单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城市综合执法职能赋予住建部门,广东省将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完成省主管部门机构设置和市、县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尽快形成城管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执法。

  会议透露,今年广东省继续落实绿色低碳理念,重点落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年内完成普查任务。争取尽快将《广东省绿色建设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并加快推动《广东省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出台。

  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预计至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约68.6%,居全国前列,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约46%,比“十一五”期末分别提高2.4和3.2个百分点。

  珠三角地区城镇化率已经超过84%。全省有8个城市人口超500万,占全国超500万人口城市个数的10%左右。粤东西北12个地级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合计超过1000平方公里。

  民生工程全面推进

  “十二五”时期,全省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含租赁补贴)86.13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61.45万套、棚户区改造20.0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4.66万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59.43万套,竣工34.77万套,共解决35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完成投资超过1400亿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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