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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器非“原装” 消费者三倍索赔
2016-01-20 15:16:02
 

  本报讯(记者林靖通讯员凡草)由于对空气污染的关注以及空气净化器“原装进口”、“全球唯一可应对多重化学物质过敏的空气净化器”的商品宣传,消费者张先生在“allerair旗舰店”购买3台加拿大空气净化器,支付货款45600元,之后却发现该产品并非加拿大原装进口,近日遂起诉要求该店经营方赔偿损失136800元,支付快递费347元。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先生称,他为生活需要,去年6月12日以账户“右边的油”,向欧乐经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allerair旗舰店”购买3台加拿大空气净化器,支付货款45600元。当时,被告对产品的描述为:加拿大原装进口、产地加拿大、效果最好的空气净化器、全球唯一可应对多重化学物质过敏的空气净化器。

  “但我收到产品后发现,合格证、保修卡上标注‘欧乐经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样,无厂名、厂址。进一步了解得知,该产品并非加拿大原装进口,‘最好、唯一’为法律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张先生发现遭欺诈后,便申请退货退款,而被告已作退货退款处理。

  就此事张先生认为,被告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了他的知情权,诱使他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构成了欺诈,被告应当按照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增加赔偿他受到的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J151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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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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