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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
2016-01-18 02:55:07
 

  本报讯 1月1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永平、蒋纪鸣、李志鹏、李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俊、向阳、张海涛、梁耀辉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少荣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杨赤忠、徐沁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忠指出,这次会议审议通过《贵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程》,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的仪式,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重要举措。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希望全市广大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完成“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奋斗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听取和审议了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预备会议日程(草案)、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下转2版)

  (上接1版)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代表提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草案)。李忠强调,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为筹备好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做了大量工作,已经做好了开会准备。希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全程参加大会,带头审议报告,带头遵守纪律,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召开。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本报记者 田方)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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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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