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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简化外国专家短期来华手续
2016-01-17 14:19:30
 

  新华社广州1月17日电(记者黄浩苑)广东省人社厅近日发布通知,简化外国专家短期来华手续,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专科学校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两项行政许可业务全面委托给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以及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近年来,来粤工作的外国专家人数持续增加,每年到广东工作的外国专家超过7万人次,占全国五分之一以上,但外国专家来华手续繁琐。

  根据原有规程,用人单位邀请外国专家来华进行90天以下短期访问、交流、考察,一般由用人单位在外事部门申办《邀请函确认函》后申请访问签证,或者由外国专家本人自行申请旅游签证。根据规定,此两类签证持有者签证审发条件严格、申请材料相对复杂。

  简化手续后,广东规定,凡按照中央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有关规定聘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一律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视为访问、交流、考察,驻外签证机关凭设区的市级(含)以上外国专家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为其办理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访问签证。

  其中,持外国专家主管部门签发《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的外国专家,如果具有紧急入境需要但未能在驻外签证机关办理签证的,可到广东省口岸签证机关办理访问口岸签证。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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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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