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作“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清理纠正,推动刑罚交付执行依法正确实施”专题报告。
刑罚交付执行关系刑罚执行的统一正确实施,关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明确指出:“强化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的监督,必须作为刑事执行检察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始终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
2014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结合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针对有些罪犯刑罚长期得不到执行问题,专门组织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不仅受到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并被列为2015年省委政法委执法大检查的重要内容。
坚持引导、领导、指导有机统一,努力营造发现问题、以点带面的工作导向和氛围。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从一基层院上报信息中发现,针对个别罪犯被判处实刑却未实际执行的情况,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专题调研。随后省检察院成立工作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能交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省检察院领导先后9次集中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工作深入。
坚持监督、协作、配合有机统一,推动形成联动协作、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和合力。刑罚交付执行涉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才能做到无缝衔接,确保刑罚依法交付执行到位。为此,专项清理工作立足省市县三个层面,反复摸查底数,全省共清查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458人;研判分析原因,逐案厘清责任。落实责任事权,分类清理纠正,根据不同情况和原因,督促依法收押,做好上网追逃等工作。458名罪犯除死亡10人外,现已全部清理纠正,共收押295人。
坚持延伸、规范、责任有机统一,不断完善无缝衔接、常态长效的工作链条和机制。加强工作延伸,在开展专项清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没有就事论事,而是边巩固边扩大,不断将工作触角一直延伸到社区矫正等有关交付执行环节,确保刑罚依法正确交付执行;规范交付执行工作,与有关部门举行联席会议,就刑罚交付执行所涉环节达成共识,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工作联系互通机制,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每季度就刑罚交付执行工作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全省刑罚交付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刑罚交付执行常态监督机制,推动工作重心由专项清理转向日常检察,将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案件的交付执行监督纳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常态工作。
□文稿统筹:张仁平 徐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