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简工博)自己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其他车辆的交通违法过程,你是否会提供给交警执法?昨天,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上海新闻广播《市民与社会》节目时表示,本市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出台措施,让每一位市民的行车记录仪,成为交警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
记者走访发现,“全民共同监督和治理交通违法”在不少驾驶员看来值得尝试。但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法律规定,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要让普通驾驶员行车记录仪的影像成为证据,需有进一步细化的措施和方式。
据行车记录仪影像执法已有先例
事实上,市民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交警执法处罚提供线索已有先例。去年10月25日,有网友发帖称在上海南北高架行驶时遇车辆逆行,并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引发关注。事后交警根据行车记录仪所拍到的牌照号找到逆行违法的驾驶员潘某,并处以扣留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以及相应罚款。
去年5月28日17时40分许,市民徐小姐行车至松江区玉树北路思贤路等红灯时,突然看见前方一辆白色SUV轿车内抛出一个饮料瓶,这一幕恰好被她的行车记录仪拍到。徐小姐截取两张连续视频图片举报至松江区文明办。6月5日,松江区交警部门对车窗抛物的驾驶员王某开具《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罚款50元。
据了解,全国多个地区均在推行市民举报交通违法现象。
能取违法证据还能治“路怒症”
“违法变道、逆向行驶这样的违法行为在道路上多发,高峰时段交警往往在路口疏导交通,如果市民能帮忙取证确定违法行为,是一件好事。”市民陆先生说,自己驾车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违法者的心态正是“反正查不到我”。如果能让行车记录仪的影像成为执法依据,那这些车辆必须时时守法,才能确保不被人拍到。
“现在的行车记录仪画面很清楚,影像连贯流畅,完全可以作为执法证据。”市民赵洋说,交通违法的特殊性在于转瞬即逝,行车记录仪能完整拍下整个违法过程,全民参与监督治理交通违法就有了“技术保证”。
而在一些驾驶员眼中,这样的方式甚至有望治好“路怒症”。市民杨先生说,很多人的“路怒症”是看到有人违法,自己受到影响却无从解决带来的怒气:“如果能把这些违法者的行为拍下来交给执法部门处理,我还怒什么呢?”
鼓励全民参与监督交通违法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普通市民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违法场景,并不能直接成为执法处罚证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交通违法视频可以作为举报违法的线索,而不是行政处罚的证据。利用监控设备记录违法图像的,必须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记者查询发现,2004年3月广州曾尝试鼓励市民拍摄交通违法行为,但此后车主以“行政违法行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上诉,广州市中院终审裁定该车主胜诉。
“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将市民行车记录仪拍摄到的影像作为涉嫌违法的线索,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定程序调查确认后予以处罚。”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鼓励全民参与监督和治理交通违法是好事,但在具体程序和细节上一定要合法、周全。有驾驶员表示,希望交通管理部门能有畅通的提交视频资料的渠道和程序,对执法人员勤务安排做出规定:“如果违法行为太多调查不过来,会挫伤市民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