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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可获投资引导资金
2016-01-11 02:30:00
 

  本报南昌讯(记者余红举)现代服务业也可获得南昌重点产业投资引导资金。1月10日,记者了解到,实施两年多的《南昌市重点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南昌市重点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鼓励、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南昌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的重点项目。

  南昌市重点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南昌市政府设立的政策性专项资金。之前实施的《暂行办法》,引导资金投向为南昌市汽车及零部件、航空制造、生物医药、食品、新材料、新能源、新型建材、纺织服装、机电、家电等重点产业。现修改为“投向南昌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的重点项目”。南昌市开放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增加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承担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轻资产现代服务业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原则上要求当年新开工或在年内可开工,并能在两年内竣工投产。

  据了解,引导资金投资期满后,由引导资金管理机构负责收回。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的,所占股份可由企业股东按照原始投资额加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回报确定的转让价格进行回购;也可采取其他形式转让,其转让价格由产权交易市场按市场价格确定。采取债权投资方式的,由引导资金管理机构按原始投资额加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回报确定的转让价格进行收回。采取子基金方式投资的,以基金合同或协议约定回收投资。

  此外,引导资金投资回报采取“投前约定、投后调整”方式,即投前将根据产业分类、风险级别设定级差回报(1%至3%)和担保措施。投后可结合考核结果,以反向浮动,量化挂钩为原则,调整回报,扶持效果超过预期的经管委会批准可减免直至归零。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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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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