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月9日电(记者齐雷杰)河北省纪委监察厅近日通报称,河北省环保厅原副厅长李葆、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潘晓东、省政协财经委原副主任周杰、石家庄经济学院原党委书记郝东恒等4名厅级干部,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按有关程序报批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梳理发现,这4名厅级干部均经河北省委批准,由省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通报称,经查,李葆违反廉洁纪律,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并已涉嫌犯罪。
经查,潘晓东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问题涉嫌犯罪。
经查,郝东恒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查,周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职务升迁,采取不正当手段更改年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向他人送礼。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