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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焚烧“下禁令”还要“给出路”
2016-01-08 01:09:17
 

  《贵阳日报》1月5日2版报道了我市重点整治冬春季露天焚烧秸秆的新闻。其实农民是由于秸秆没有很好的“出路”且又不需再作为烧火做饭的燃料,在田间地头焚烧可谓省事方便。换句话讲,如果秸秆不用烧而且还能得益,谁还愿意把“宝贝”当成垃圾烧掉呢?

  “堵”不如“疏”,老道理不用多说。许多农民都知道可以将秸秆变“废”为“宝”——从最原始的烧水煮饭、喂牲口,到现今秸秆造纸、气化集中供气、生物质发电等,更有专家提出向秸秆要“粮”的设想。但是,尽管这几年在秸秆资源化利用上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却面临着“最后一公里”的推广难题:一方面,农民对秸秆还田、秸秆发电、秸秆块化做燃料的理性认识不够,由于缺乏有效引导和政策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并不太受欢迎;另一方面,企业以效益为根本,可由于当下秸秆利用的深度与效率不高、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因而市场推动力不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不少国家与地区的实践看,秸秆利用产业化、商品化是不争的出路。譬如,丹麦是世界上首先用秸秆发电的国家,农民将秸秆卖给电厂发电,电厂降低了原料成本,居民获得了实惠的电价,而秸秆燃烧后的草木灰又无偿地还给农民作了肥料,从而形成了一个工业与农业相衔接的循环经济圈。解决焚烧秸秆的根本出路,不仅要让市场在秸秆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需要政府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大力扶持“绿色产业”发展。换言之,只有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力、农民主体”,并充分借助科技进步与创新手段,才能走出一条“政府得益、企业收益、农民受益”的多赢之路。

  徐剑锋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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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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