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麟、通讯员吴弢)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重点解决受灾人员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因灾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优先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户和受灾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其中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户等重灾户每户救助标准不少于1000元。《通知》强调,救助资金要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救助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