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西城区幼升小入学政策又有了新变化。昨天,西城区考试中心发布公告解答家长近期咨询的小学报名、登记入学的热点问题。根据公告,入学政策再度收紧,不再只对非京籍学生幼升小规定“住房年限”,而是明确指出“如果6年内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则房屋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按照往年情况,一般会在4月份公布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意见,5月份进行信息采集。根据公告,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工作将按照北京市教委2016年入学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西城区学校学位情况出台政策。但为了让家长提前了解相关政策,避免有些社会舆论误导,于是才对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是否有“购房年限”规定一直是家长们购买“学区房”的重要参考。同一地址6年内是否只允许一个孩子登记入学?
去年政策规定,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都可以通过登记入学的方式入学,但如果出现学生数量大于学位数时,就会依据顺序进行。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住自有产权房且落户年限较长的有保障。随后,依户籍性质、居住情况、落户年限等顺序入学。未落实学生在本学区直至相邻学区进行调剂。并且,去年西城还对非京籍学生小学入学明确提出了“购房年限”限制。非京籍在西城区进行“幼升小”如果有房产,那么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购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在西城区租房的,每个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一名适龄儿童入学,并有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根据今年政策规定,如同一房屋地址6年内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则房屋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学校。并没有区分京籍与非京籍。这也就意味着,许多购买了西城区二手学区房的家长,如果该房子的入学名额已经被前房主占用,那6年之内他们将无法再以这套房产作为自己孩子的入学依据。
公告还明确表示,户口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的,不能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如学校或学区学位不足,需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学校。如果家长及小孩户口为同一地址,但户口所在产权房为与他人多人共有,可否凭产权房就近登记入学?在户口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看房主与孩子的关系。如果是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如姥姥姥爷、爷爷奶奶)可作为入学依据;如果不是直系亲属,则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对于非京籍“五证”齐全,但租住他人承租公房的,因为公租房不得转借、转租,因此不能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