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超 记者 茅冠隽)在一次讲座的过程中,李先生被突然掉落的天花板砸伤,于是将活动主办方告上法庭。近日,徐汇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2万余元。
2014年6月,李先生在某公司作技术讲座时,头顶上的天花板连着大型灯罩突然掉落下来,将其砸个正着。经诊断,李先生左颞创伤性硬膜下出血,同时出现记忆力明显减退、易头晕疲劳等状况。经专业机构检测,李先生的记忆力存在中度缺损,遗留神经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活动主办方作为事发地点的经营者,由于场所内设施发生问题致李先生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