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4日讯(记者郭景水)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决定进一步完善同步课堂试点项目教学管理制度,加速试点经验成果的总结推广,从而建立项目常态化运行机制。
所谓同步课堂,就是通过信息化设备,不同区域的学校、学生可以实现同时接受一名教师的授课。2014年11月,省教育厅在海口市美兰区开展了同步课堂试点。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县(区)、学校的教研机构要重视同步课堂试点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实行专人分管,专人负责,完善职责分明、安排有序、实施有效、反馈有力的教学教研指导机制。同步课堂试点学校同一学科实验教师要建立线上线下集体备课、团队研究的制度。省、市县(区)学科教研员要定期到试点学校进行听课指导,与实验教师一起通过共同备课、课例研究、问题解决、主题研讨等形式,探索同步课堂教学规律,并形成有效的制度规范,切实提高同步课堂教学质量。
省教育厅提出,学校的同步课堂设备必须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管理。对同步课堂的教学效果,包括考试测试情况、学生行为表现变化情况等,要跟踪观察,进行监测对比。要采取问卷调查、师生及家长座谈等多种形式,定期了解同步课堂的教学效果。学校每学期要对同步课堂的教学实验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汇总教学设计、成绩分析、备课记录、图片、视频等资料。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参加同步课堂试点的城区学校教师,完成同步课堂授课时数,等同于专职支教授课时数。试点的每学科每学期同步课堂授课不少于12课时,学校可根据本校的管理制度,对教师按照增加半个班的工作量进行课时补贴,由学校统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