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将一切物质和精神的东西都折算成货币的形式。比如一直被人们视之为精神追求的各种“荣誉称号”,如今在很多地区也已经物化成了相应的经济待遇,而且明码标价,层次分明。
最近,笔者到一个高考升学率一直位居本省上游的“教育先进县”学习,该县教育局的一位领导在介绍他们推出的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激励机制”时,就介绍了他们“化精神为物质”的高招:教师获得任何一项荣誉称号县里都会给予相应的津贴,与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在这个县里,获得省级“特级教师”称号的,每月津贴4000元;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每月津贴2000元;获得县级“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每月津贴1000元……这笔津贴即便与某些国家级津贴相比,也算得上不菲了。
其实,教师工资中的很大一部分即与其职称挂钩,而特级教师以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名校长之类荣誉称号的获得者们在职称评聘方面本身就比普通教师占有比较大的优势。也就是说,这类荣誉称号的荣膺者在工资中已经间接享受到了这些荣誉称号的实惠(何况特级教师原本就享受着由国家财政支出的每月300元的特级教师津贴),如果地方再给他们发放数额巨大的津贴,这势必拉大教师间的收入差距,形成少数人收入上的“马太效应”。
事实上,荣誉称号一旦与物质利益挂上钩,荣誉称号便会慢慢变味,甚至变质。国内各级各类的荣誉称号基本上都是由上而下分配指标,再由各单位各部门去酌情处理。在这“酌情处理”的过程中,“近水楼台先得月”便会成为一种再正常不过的现象。我就见过一位因贪腐而入狱的校长,他在获罪前享有的荣誉称号有上百种,几乎揽尽了一名教师和校长可以获得的所有荣誉,其获得的荣誉证书完全可以用“等身”来形容。这位校长何以对各种荣誉穷追不舍?首先是因为每项荣誉背后都有着一定的利益关联,一个利欲熏心的人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获利的机会;再就是各项荣誉称号都由他一手掌控,他人前人后标榜自己全身心为学校操劳,在获得荣誉方面自然亦当“身先士卒”。现在,如果再给这些“来路不明”、“来路不正”的荣誉称号捆绑上津贴,其真正意义就很值得打个问号了。
泰戈尔有一句人所共知的名言:“鸟儿的翅膀一旦系上了黄金,就再也不能高飞了!”偏偏很多人还是过于相信金钱的力量,以致将获取荣誉演变成了一场利益之争。而不规范的利益之争必然造成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一系列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最终,好端端的荣誉称号会演变成权力者手中的奇货、舞弊者囊中的赃物、逐利者生利的砝码。
给各种荣誉称号配上津贴,首先必须让获取荣誉的方式公正公平公开,无任何黑洞;再就是津贴额度须合情合理合法。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让荣誉称号回归“荣誉”,不跟利益挂钩,或者说少跟利益挂钩,这样荣誉或许会变得更纯粹一些。
(作者系江苏省盐城市某高级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