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给予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犹如甘露,浇灌着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先是将增值税起征点提至3万元;再是推出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税所得额;而且近期还提出扩大小微企业的减半征收范围。
苍梧县国税局积极宣传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辖区内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2015年,该局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3026户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825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2.7万元,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为该县经济持续发展再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