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教育两委一室机构职能调整
12月30日,本市教育两委一室机构职能调整情况通报会召开。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北京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苟仲文出席并讲话。
经市编办批准,市教委承担的有关教育评估和监测的职责划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委主要职责第6条“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测工作”修改为“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增加“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市委教育工委基层联络处和市教委民办教育处撤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调整并增设综合处、督政处、学校督导处、专项督导处、督学管理与信息化处、评估与监测处。
苟仲文说,职能和机构调整后,有利于推进构建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科学评价的管办评分离机制,发挥教育督导部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形成科学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教育活力。
刘利民说,此举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督导改革的一次具体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将对推动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贾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