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费者赵先生今年6月在1号店,花费998元购买了一部由1号店自营的华为P6手机。11月,手机出现黑屏、开不了机、冲不进电等现象。于是赵先生去了清河的厂家售后维修点。这一检测不要紧,工程师打开机器后竟告知手机并非原厂机,不仅螺丝有缺失,就连封条也不是原厂的。工程师为赵先生的手机开具了“非保修机器”的检测单。
按规定,这种情况不能保修,赵先生诧异,难道买到的是一部翻新机?对此,1号店的卖家一开始表示手机进货渠道正规,将调查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随后又发来短信称,由于手机购买时间较长,没办法判定该手机是否拆开过,所以不会进行任何处理。赵先生不满这样的答复,几次拨打客服投诉均无果。赵先生说,他被告知“换个地方维修,他们不管了。”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李晓震律师认为,在手机尚在保修期内,厂家开具了手机为“非保修机器”的检测单,就可以证明商家出售的手机存在翻新可能。因消费者按全新手机购买,则商家已经涉嫌欺诈。(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