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30日讯(记者 徐德荣 通讯员文丽贵)记者今天从衡阳市南岳区获悉,自2016年1月15日起,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岳大庙及南岳一批宗教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自2013年12月1日起,南岳山上中心景区宗教旅游场所禁燃拜香、鞭炮以来,“禁炮令”再次升级。
南岳自古以来就是宗教圣地,来此祈福求寿的人络绎不绝,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绵延多年。燃放烟花爆竹对南岳大庙及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损毁严重,对古树名木也造成较大侵害。为更好保护南岳文物古迹,保障广大游客和当地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南岳区统计部门曾在香期旺季和“十一黄金周”期间,专门就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向游客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近90%的游客赞同“禁炮”。
此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南岳大庙、祝圣寺、大善寺、香山寺、辞圣殿,以及财神庙、福寿寺、天符殿、基督教堂等宗教场所。此外,南岳城区也同步出台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除特殊日期(农历腊月二十四、除夕、正月初一至十五、中元节)和居民举办丧事外,南岳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