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何雨欣、韩洁、仲蓓)3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开。住房城乡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份意见的出台顺应城市转型发展的大势,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理念转变,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综合执法,将加快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陈政高说,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目前,中国有一半以上人口生活在城市。城市环境好不好,城市竞争力高不高,既要靠建设,更要靠管理,建设提供硬环境,管理增强软实力。管理工作跟不上,城市功能和形象都会大打折扣。
陈政高认为,当前中国城市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城市工作的重心由大规模的开发建设,转为建设与管理并重,现有的城市执法体制和城市管理工作,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主要表现在:管理理念落后,管理体制不顺,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六方面问题。
陈政高指出,意见从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这七个方面针对现存问题明确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将力促“管”好城市。
陈政高表示,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将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陈政高还指出,各地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千差万别,推行改革工作切忌“一刀切”。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当给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坚持试点先行,分类分层、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探索满足城市良性运行需要的城市管理执法模式。此外,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有关规定,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