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2月29日电(记者秦宏)记者从江西省有关部门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江西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其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登记事项,均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办理登记。
据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刘茂春介绍,江西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窗口,将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各项登记业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将在2014年起算的五年过渡期内,逐步探索统一到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办理。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江西要求各地不得强制更换各类原有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产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相关证书和证明逐步更换为新不动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