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希。资料图
12月27日晚,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任免名单,任命卢希(女)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反贪先锋”卢希跻身最高检检委会专委
此前记者注意到,从12月17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首页左侧的“高检院领导”一栏的末尾,出现了一个新名字: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卢希。
和排在她之前的所有人都不一样,点击最高检官网上的“卢希”,并没有她的个人简历以及公开活动、讲话等任何信息。
和最高检网站一样,在北京市检察院网站“北京检察网”的“市检院领导”栏里,排在检察长池强之后、位列7名副检察长第一位的卢希,简历也已经打不开,虽然该网站所列的其他北京市检察院领导的个人信息都一览无余。
公开报道显示,担任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局级)、副检察长的卢希,现年56岁,曾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处长,后在北京检察系统耕耘多年,先后出任过北京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要职。
2014年11月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央正式批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局长由最高检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2015年3月,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两会”报告中进一步明确表示,最高检今年将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
目前,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共有3人,分别是张德利、陈连福和卢希。其中,陈连福是继罗辑、张建南、王建明之后的最高检第四任反贪总局局长,而在新反贪总局成立前夕调任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的卢希,在北京检察系统曾长期战斗在反腐案件侦查一线,积累了丰富的职务犯罪侦防经验。
公开资料还显示,卢希任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时,该院曾成功起诉央视大火案、黄光裕案、中国股市“黑嘴”汪健中操纵证券市场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此外,据《检察日报》2015年2月2日的报道,2012年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期间,发现嫌犯所供事实涉及18前的一桩已经判决的杀人案——王本余案,该嫌犯的供述,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时任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检察长卢希认为,“王本余案为错案的可能性较大,检察机关对发现的问题应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决不能置之不管,必须掌握第一手情况,尽快赴王本余服刑监狱听取他的供述及辩解。”最终促使蒙冤18年的王本余洗清罪名、重获清白。
卢希简历
卢希,女,汉族,1959年10月生。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参加工作。
曾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处长
2006年11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09年12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3年7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局级)、副检察长。
2015年1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