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西日报记者刘芝毅)12月25日,记者从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我省通过宣传、贯彻、实施,促进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幅度下降。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812起,死亡1351人,同比减少350起,分别下降11.07%和19.44%。这得益于我省大幅度精简和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
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后,我省原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中存在不少与其不适应、不协调之处,我省主动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调研,已经列入省政府立法调研项目的有《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同时加快了《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改进程。
在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方面,省安监局将49件文件列入清理范围,最终保留34件,废止15件。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省安监局取消安科中心对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环节,取消了建设项目施工工期、采掘施工及地质勘查单位的备案登记管理。同时,设立法律顾问制度,为省安监局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决策、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