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雨蓉记者郭铭华)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国家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做好此项工作,我省近日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据了解,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黑龙江省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个人和单位。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有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农业生产与结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