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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要户口簿
2015-12-29 03:57:43
 

  本报讯(记者孙宏阳)昨日,公安部发布公告,详细公布了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简化有关申请材料。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北京市将按照公安部统一要求执行。

  此次公安部全面梳理并详细公布了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服务要求等事项,进一步简化了有关申请材料。

  首先,改变以往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需同时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做法,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

  其次,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切实减少申请人的办证成本,有关材料由公安机关自行采集。

  另外,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时,申请团队旅游签注不再需要提交组团社发票,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的事由材料仅需提交台办出具的批准函件。

  需要注意的是,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还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公告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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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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