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27日讯 (见习记者计思佳通讯员胡坤坤)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原校长王祝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现金人民币154.8万元。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祝谋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祝谋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经查,2010年3月至2014年期间,王祝谋共收取潘某等7人贿赂款154.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祝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4.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祝谋归案后如实交代的罪行,系坦白,且其交代了大部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一般应当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