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 省社科院办公室
伴随着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地方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需求的提高,迫切需要加强市(州)社科研究机构建设。省级社科研究机构在市(州)、县(市、区)建立分院(所),是整合社科研究力量,打造新型智库的一个重要抓手。
省社科院自1991年以来,先后在全省市(州)设立了8家分院,在县(市、区)成立了11个研究所,初步形成了全省社科研究机构网络式分布格局,为服务市、县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对分院(所)的业务指导。二是充分发挥分院(所)调研基地作用。三是坚持走合作共赢之路。四是探索激励机制。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分院(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推动了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工作。二是完善了社科研究组织体系,建构了多领域、多形式的合作主体。三是促进了全省研究人才的智力整合。四是拓展了全省理论宣传的基础阵地。
在建设新型智库的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社科分院(所)建设。一要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二要进一步增强分院(所)的智库功能。三要创新合作共赢机制。激发各方建设分院(所)的积极性关键在于合作机制创新。省院需要增强智库“接地气”的功能,地方党委政府需要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服务,分院(所)需要成长发展的空间,只有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所需,合作动力才能源源不竭。四要将分院(所)工作纳入全省宣传工作范畴。建议省委将社科分院(所)的发展,纳入全省新型智库建设范畴通盘考虑,并列入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十三五”规划之中,在全省文化事业费中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各市(州)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科研究和智库建设,明确市(州)党委宣传部是当地分院(所)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在机构设置、人才培养、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