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24日电(记者黄筱)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3日,浙江省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继1997年率先实现贫困县摘帽、2002年率先实现贫困乡镇摘帽后,浙江省又率先实现绝对贫困人口脱贫。
今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决策,年底前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据统计,全省各地拉网式排查“4600元以下”的农户21万户、43万人,对农户建档立卡,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开发一批、培训就业一批、低保兜底一批、救济救助一批、督孝赡养一批”精准扶贫,逐月晒出“销户”进度表,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每5年出台一个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实施一个针对具体扶贫对象的扶贫工程。同时,该省从农民收入和生活成本的实际出发,在2011年国家制定2300元扶贫标准后,出台了4600元的扶贫标准。
2008年率先建立低收入农户数据库,在全国最早实施精准扶贫,动员各方力量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的大扶贫格局。今年前三季度,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现金收入为7419元,同比增长18.0%,高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十三五”及以后更长时期,浙江将在确保贫困现象不反复的同时,把重心转到帮扶低收入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上,推进扶贫开发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