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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就业 浪子新生
2015-12-23 12:16:05
 

  陶金合 赵 桂

  “我一定努力工作,认真改造。谢谢你们!”日前,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社区矫正人员小陈到林场上班后,向忠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决心。

  今年初,小陈因无证砍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因为家中老人及幼子需要抚养,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小陈无法外出务工,只能靠种植谋生。经济来源差、家庭负担重,再加上乡邻异样的眼光,小陈非常自卑,闷闷不乐,情绪低落。忠良司法所赵所长在走访中得知这一情况后,耐心做小陈的思想工作,常常找他聊天,鼓励他乐观面对困难,同时积极帮助他联系就业单位。在赵所长的努力下,某林场同意聘请小陈为护林员。

  近年来,金秀县司法局把帮助、扶持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创业作为监管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有效预防因生活无着落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通过定期走访,加强心理疏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重树信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从生活补贴、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子女求学等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帮扶;建立就业帮扶基地,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搭建就业平台,鼓励有条件者自主创业、发家致富,从而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有人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目前,全县160多名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70名刑释解教人员中,就业安置率均达95%以上。如因犯盗窃罪被判了9年徒刑的小赵在刑满释放后,在司法所的鼓励帮助下,创办了乡里第一家装璜店,每月盈利达到5000元,不仅自己解决了生计,还为别人提供了工作岗位。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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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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