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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面前“法不容情”
2015-12-19 05:15:02
 

  湖北日报讯“要想不被查,切记10个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基层中队中队长周钢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周钢,45岁,中共党员。今年以来,他带领中队民警依托辖区单位阵地、各社会服务场所阵地、中小学校阵地、路面阵地等开展行车安全宣传教育,还在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制止酒驾的有效方法,并坚决堵住了说情的歪风,成为鄂州交警阻挡酒驾车轮的先锋。今年以来他所带领的中队查获了酒驾282人次,在鄂州市交警所有中队中排名第一。

  11月初,周钢在查酒驾时查到了一名老邻居,老邻居请其“高抬贵手、放一马”,周钢不同意。老邻居见他不卖面子,便跑回家要自己的母亲找周钢的母亲求个情。两位老人找到他后,周钢耐心地向两位老人阐述酒后驾车的危害,希望老人家能理解执法工作。周钢的正直与敬业换来了老人家的理解,最后周钢依法给予老邻居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理。经过反复的沟通,后来这位老邻居不但理解了周钢,还当起了抵制酒驾的义务宣传员。

  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周钢曾获评“湖北省优秀交通民警”、记个人三等功1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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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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