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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放危险废物处置等项目环评审批权限
2015-12-18 18:37:30
 

  新华网南宁12月18日电(记者张莺)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广西环保部门近日积极规范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及办结时限,再次下放一批环评审批权限。危险废物处置、稀土深加工等项目环评只需市级审批。

  日前,广西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将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稀土深加工等审批难度较低的35个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到设区市一级环保部门,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编制报告表,仅将技术要求高、审批难度大的重大项目保留由自治区环保厅集中审批。

  与此同时,广西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环评监管水平。为提高重大项目的审批效能,自治区环保厅启动了14个设区市重大项目对接专项活动。梧州机场迁建工程等重大项目顺利获得批复。

  截至15日,自治区环保厅在47项自治区领导联系的重大项目中,已完成环评审批44项;159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125项;144项预备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53项。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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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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