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2月18日电(记者李惊亚)面对医疗纠纷增长态势,贵州省公立医疗机构2016年将实现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帮助化解医疗风险,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在18日召开的“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部署会”上,贵州省卫计委、中汇国际保险经纪公司、6家保险机构正式签署了医疗责任保险框架协议。贵州省卫计委副主任张光奇说,2016年1月31日前,贵州省近200家二级及以上政府办公立医院完成投保,可同步组织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政府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参保。2016年6月完成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投保,同时,鼓励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投保,目前已有300多家私立医院积极投保。
据了解,医疗责任保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即必保项目,含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附加险,即可选项目,含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和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贵州省将执行统一的保险方案、统一的理赔程序。
据悉,主险的基准赔偿限额在20万元到60万元之间,在附加险中,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因医疗纠纷而遭受患方的故意伤害,造成其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医务人员在从事其本职工作中因法定传染病造成的人身伤害,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40万元,治疗期间工资福利补偿为过去3个月平均日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