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保监会将农业保险确定为保险业打好扶贫攻坚战的主攻方向之一。由于农业生产面临的灾害风险系数高,导致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户来说,一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会将其再次推向贫困的边缘。在扶贫工作中,利用和发挥好农业保险的作用,为贫困户生产经营兜底,可为精准扶贫搭建起一道人工屏障。
自2007年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实施补贴以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取得的成效也十分显著。但是,我国目前仍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机构大多不愿进驻农险领域,致使农险产品单一、保费较高、覆盖范围有限,很多贫困地区甚至根本无法享受到农险服务。同时,政策性农险在落地过程中,还出现了骗保、补贴过度、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使农户在自然灾害或意外面前只能独自承担损失。
因此,要想提高贫困地区农业保险的保障力度,必须从上而下推动,调动并融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一方面,政府部门应继续扩大政策性农险覆盖范围,鼓励贫困农户参保;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必须联合起来,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到贫困地区开展农险业务,使其共同承担扶贫重任。
实际上,在农业保险发展较快的地区,农户不仅在遭遇损失时拿到了理赔资金,还能得到银行等机构更多的信贷支持。相比一般农户,参保农户多了一重保障,降低了融资风险,银行也更愿意为其发放贷款。而且,保险机构也可借助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挖掘市场,拓展农险产品。这样一来,保险和信贷形成良性循环效应。目前,一些贫困地区已在探索“农业保险+农业信贷”的信贷扶贫新模式,将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推动贫困人口走上致富路。
此外,发展特色农业是很多贫困地区摆脱贫困最可行的路子。那么,针对特色农业的特点,因地制宜探索特色农业保险产品,是对农业保险创新能力的一次考验。
因此,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扶贫中的保障作用,需要借助多方力量,加大创新力度,为精准扶贫提供重要保障。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