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由市、县两级政府组织实施,分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边查边改、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建章立制、持续改进贯穿始终。
按照通知规定,所有企业都要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组织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市、县、乡镇同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不漏一企、“一县一册”,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要对所有问题企业逐一下达自查自改指令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收。企业自查自改完成后,向下达指令书的部门报告,同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备查。相关部门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市、县两级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省直有关部门按不低于50%的数量对企业进行抽查。省、市执法检查结束后,建立日常执法检查机制,督促企业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的自查自改,依法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要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