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茜、新闻研修班学员严俊杰、通讯员上官晓敏、邹明)8
日,宜昌一家企业在夷陵区工商局申请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业务时,由于自然人信息被列入失信限制人员,被工商登记业务系统拦截,未能出任该企业法人代表。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列入失信名单的湖北籍“老赖”已达5.7万余人,有9名“老赖”被工商登记业务系统自动拦截。
12月1日,省工商部门“湖北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对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进行任职限制。
根据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8部委共同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对“老赖”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今后,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待被限制人偿还相关债务,名字从“老赖”名单中删除后,方可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