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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15-12-09 03:35:33
 

  本报杭州12月8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孟焕良)省高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从12月上旬到2016年2月15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是追索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与申请执行人生存、生活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

  2015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新收劳动纠纷案件3.55万件,同比上升10.26%,审结3.36万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件新收3万件,同比上升8.4%,审结2.85万件,标的总额8.4亿元。与此同时,我省不断加大打击恶意欠薪力度,恶意欠薪入刑案件有164件,同比上升65.66%。

  据介绍,在这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我省法院将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网上“点对点”协助执行查控机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及时处分、分配。

  各级法院还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财产报告、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等制度,凡是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原则上都应纳入老赖名单,还将向社会曝光老赖名单,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行为,督促其履行债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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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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