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贵州省林业厅对全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进行表彰,贵阳市4家单位、17名个人获得表彰。
据了解,全省范围内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行动落下帷幕,省林业厅表彰了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全省20个单位获得“六个严禁”行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其中贵阳市有4个,分别为贵阳市人民政府、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开阳县生态文明建设局、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为全省范围内最多。全省共有来自政府部门、生态环保系统、林业系统、新闻媒体等领域的100名个人得到表彰,其中贵阳市有17个。
我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六个严禁”包括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通过半年的努力,贵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5428起、查破5063起,处罚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636人次。
(本报记者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