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2月6日专电(记者王凯蕾)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规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转让,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应不低于50%。
这份名为《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高校科研团队在粤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应不低于50%。
文件要求,支持设立高校科研成果孵化基金;支持高校利用财政资金或自有资金,引入社会资金共同成立科研成果孵化基金,资助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成果转化,并按照“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成果中试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工作,促进高校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和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