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杰通讯员岩纪轩) 日前,龙岩市纪委对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三起典型问题的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这三起问题分别为:
龙岩市人防办套取人防维护经费违规租用车辆问题。2012年上半年,市人防办通过召开人防办主任会议的形式,向社会租用两部轿车作为党组书记郭玉林和主任黄志成用车。黄志成决定从下属事业单位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的人防维护经费支付两部车的费用,并交代时任人防办业务科科长兼维护管理站站长邱春洪具体办理。截至2014年5月,市人防办采取虚列人防工程维护项目套取人防维护经费28.56万元用于支付租车费用。2015年9月17日,龙岩市纪委对郭玉林、黄志成、邱春洪等3人予以党纪立案。
永定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炳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7月28日下午,陈炳煌未经请示和履行警车报批手续,自行调派永定区法院执行局警车前往新罗区适中镇“七彩蓝田”景区处理个人事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9月15日,永定区纪委给予陈炳煌党内警告处分。
上杭县茶地乡林业站站长包启宏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6月20日,包启宏驾驶茶地乡林业站公车从上杭县城搭载其亲属往返上杭庐丰老家办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6月26日,上杭县监察局给予包启宏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上杭县纪委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孔祥练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