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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状况是文明进步标尺
2015-12-07 08:14:49
 

  ■ 袁锋

  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口市登记在册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约有1.1万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占30%左右。今年以来,超过2/3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都没有获得就业机会。

  海南的各类残疾人占到人口总数的6%左右,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约仅有平均水平的一半多,我省贫困残疾人数量也占到了全省贫困人口的一半以上,成为贫困人口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大障碍。造成这两个一半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其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就业数量不多,就业质量不高,生活自然也就困顿潦倒。因此,要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与质量,就要改善他们的就业状况,让他们尽可能实现就业,这是变“输血”为“造血”,帮助残疾人的治本之策,也是“挖穷根”的有效举措。

  残疾人事业可以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面镜子,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反映着社会的文明指数。除了对健全人的权益保护,对特殊群体,尤其是残障群体权益的尊重,包括让他们享受完善的公共设施服务,创造条件让他们享有平等就业的机会,更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社会和慈善组织等,把尊重和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帮助作为社会的一种“公共道德”,一些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还拒绝录用健全求职者,就是出于对残疾人就业权利的一种尊重。相比之下,我省一些单位不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又逃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行为,不但缺乏文明素质,简直是有些可鄙。

  正如作家海明威所言“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而这正在成为文明社会的共识。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就需要用真心、下真功。阻碍残疾人就业的一大难题,就是其教育程度的不足和能力素质的局限。因此扶贫先扶智,有关部门与社会各界不但应确保残障人士受到优质合理的教育培训,还应提供适合其自身条件的特殊培训项目等,使得他们在素质与技能方面达到或接近健全人的水平。同时,通过立法立规、制度设计、利益引导、大众教育等等手段,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培育以吸纳残疾人就业为荣的社会氛围。在整体上,要建立健全操作性强的残疾人源头预防、就医康复、教育学习、工作培训、司法救济等制度办法,让残疾人自食其力,活出人格和尊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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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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